我们家表姐今年2月份和男方办了婚礼,拍婚纱照等。结婚前,男方前说筹办婚礼比较忙等婚礼后领证,等婚礼后男方又以将男方房产证抵押银行筹措资金不便,等过段时间领证,最好等有了孩子再领证。5月初我表姐经医院检查证实已经有了小孩,男方居然说不会领结婚证的。请问,目前我表姐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了,男方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骗婚的行为?还有我表姐已经心灰意冷,要求与男方分手,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尤其是名誉损失这方面赔偿,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进行支持?这样的事件可不可以将男方告上法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