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工作中产品没摆放整齐,整包的玻璃瓶,被公司车间主任罚款50,而且是让我自己交现金到财务那,请问公司有权利发我钱吗?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压着不放,说劳动局有备案,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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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不给你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对的。欢迎亲临律师事务所或者来电详细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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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扣你工资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第二,你想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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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权罚款,若违反了劳动规章,可以按照规章执行,但无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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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