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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08年在单位工作中头部受伤,经申请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落下脑外伤后遗症“癫痫”,在伤残待遇和工作问题上遭受不公,致使老公伤病加重,今年复查鉴定为五级伤残,无护理依赖。请问因工受伤得不到关心,还不断遭受精神打击伤害致使伤病加重是否可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从受伤到现在单位没有出人和出一分钱护理费,老公治疗全由家人陪护,这护理和家人陪护外出交通、食宿费用可以报销吗?找谁给报销?请求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3 20:06: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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