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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邮局上班,送报纸,在前几天工作时间被一辆电动车撞了,电动车主摔倒,脑出血,住院了,我的摩托车没有入交强险,我想问一下,我这种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伤者住院费用邮局应该承担多少,我承担多少责任? 如果伤者起诉我以后,我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邮局? 谢谢回答

其它综合
2013-05-02 14:40: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于职务行为,既然是职务行为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你有过错的。假如说伤者起诉你的话,你是可以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职务行为时需要单位来承担责任的,向单位进行追偿。
  • 一辆电动车撞了,电动车主摔倒?责任怎么分的?
  • 你在上班期间属于职务行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