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这个对象,以前未婚生育留下个8岁的私生子。户口落在了爷爷的户口上(农村的),现在我想和这个对象结婚。但是我们说好了,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什么都不管,包括(学业、事业、婚姻)以及经济问题,我一分钱都不会拿的。也不想让他户口跟我们,我们各过各的,不相往来。我想问问比如孩子以后上学,买房子等等问题会不会影响到我们?长大了到市里上学买房等等,到时候户口会不会必须落到我们户口上?在不相往来的情况下,私生子生活上的其他问题还会影响到我们吗?还有财产,这个私生子无论如何拿不到我们的任何财产。我们写协议做公证,在法律上支持吗?(因为我的父母不知道有这个孩子,我想隐瞒下去)各过各的,想隐瞒一辈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