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经朋友同事介绍在一家公司上班要我签上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叫我看一片,老板说按每月暂定2800元工资试一下,但合同书上没有写,留下一行空白,两份同样合同没有给我一份,工作了一个半月,发给了我2500元工资,我是搞技术设计的,我叫朋友问了一下,老板说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500元,我说当时怎么没有跟我这么说?这不是骗人吗?我也就不辞而别,想请问还有半个月的工资能否要回?法律上有没有个说法?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2 1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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