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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依照相关法规,退休返聘人员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要求补偿金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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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是否有补偿,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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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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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用工单位无权解除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回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由该公司另行安排你的新工作。若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得到赔偿与你劳动派遣合同丢失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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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后有退休工资,企业退休后有养老金,没有其他的补偿金。除非是下列情况依法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者需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用工单位之外,另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至于赔偿,满足了上述任一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得到工龄工资补偿金(一年工龄一个月,六个月以上工龄一个月,六个月一下工龄半个月,累积计算),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龄工资补偿金双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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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在返聘期间,赵某仅能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而赵某主张的加班费是劳动者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享有的权益。针对这种情况,建议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对劳务报酬的标准、计算方式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维权无据的局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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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是否有补偿,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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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约定,单位无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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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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