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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7,通过某物流发出五箱货,分别寄给上海的三家客户。杭州的业务员来收件时,再三和他叮嘱这个是玻璃罐装的,易碎的,一定要小心轻放,不能重压,别分别在各箱子上注明了“易碎品,小心轻放”,物流单上也全部清楚注明。业务员答应我是送货上门,8号中午前到件,并保证货物绝对会小心运输,不会受损。我当场支付了此次的物流费。 2005.6.8下午一点半,长宁区的客户打来电话,验货时发现其中一个箱子受压严重,里面的沐浴露压扁变形,溢流出来;另有一箱面膜有摔地的痕迹,其中下部和中部有6瓶面膜完全碎裂,另有多个面膜罐身上有缺口。这个事件经过多次的电话,杭州分部的吴先生在电话中明确和我确认了是上海方在装卸时的责任。 另一静安区的客户则很波折。因杭州收件时是明确送货到门的,客户要求业务员搬货至客户所在六楼,送货员却扬长而去,并摔了箱子。我再三和上海送货方交涉,最终得到承诺,次日早上送货上门。但次日再次发生了拒绝送货的事件,我打电话询问上海方,得到的答复是:收件人在六楼,没有电梯,所以不送货到门,这个是公司的规定。 我投诉至杭州发件方经理,才在当日下午送货至客户,经当场验货,发现底层货物的正中间有一瓶面膜外装的玻璃罐碎裂。客户签收单据时注明:“货物外包装尚好,有一瓶面膜碎裂。送货三次,曾见送件员重摔箱子。”但送货员自作主张划掉了回单的最后一句,我客户的签收单未划掉。 现在物流公司说这个是易碎品,不能赔偿。我也没有保价,但是我发货的时候收件员是知道内容物的。我也清楚地在箱子和托运单上注明了“易碎,小心轻放,勿压”。现我要求货运赔偿我碎掉的7罐面膜,实际价格约为630元。请问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我该如何做才能获得赔偿?请律师解疑。

民事相关
2005-06-15 17:25: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若证据充分,应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