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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扬州市广陵区人,我现在向你们咨询一个问题!我家兄弟兄弟五人,我是老大媳妇,我丈夫英年早逝,席下一个儿子,已经结婚!老二也去世的早,老二媳妇已经带着孩子改嫁,老三把家里面的一份宅基地卖了在外面切了房子,现在家里面只有老四和老五家,由于当时我们家一直没有分家,我和我丈夫早就出来住在我娘家,由于我娘家面临拆迁,所以我们和孩子就要回去住,但是老家村子领导不让在老住宅砌,如果要砌村里面另安排地方,但是必须放弃家里面的一块地方,由于我们家里面没有分家,长年我们也没有在家,家里面已经给老四和老五自行主张的分了!老四和老五一前一后分了!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合法吗?我现在要地方不给!如果要地方叫我拿10W出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3-04-27 14:14: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老的宅基地,父母都去世的情况下,应当几个子女平分继承。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 可以对祖上财产协产。
  • 你可以要求分得财产,但拆迁补偿如果要,你老公家的宅基地就无权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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