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院妇产科医师,上班2年多,有执业证。我们医院本院职工在我们科住院分娩,因为孩子是巨大儿肩难产,导致左侧臂丛神经断裂(在上海医院检查了),可能有医疗纠纷。这患者是我们科主任收入院,我是管床医师,在分娩的当日,我因事假请假了,接产的是我们科另一个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分娩时科主任在手术,没有下来),病例是我写的,分娩记录是接产的主治医师写的。患者住院当天,请假回家了,我没有给她测量宫高和腹围,也没有分娩前签字,第二天患者分娩时我就请假没上班,是助产士观产程,签字告知是后来补签的,这种情况要是有医疗纠纷的话,我会有多少责任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