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合资买房(房产证上有夫妻与女儿名字),后又复婚,现准备离婚,房产该如何处理?是按婚内财产均分还是按当初出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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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否对该房屋协议过?如果没有,房产证上有名字,即可分割。但是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割,需要实际情况分析。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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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适当考虑出资情况。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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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婚前财产算,应按出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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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初出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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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对该套房产是有权利份额的,涉及第三人权利,离婚诉讼是未必会处理,还是要析产,按照各自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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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证上的登记来分。均分为原则。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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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说法此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女儿三人共有,如果离婚应按照三份分配,也就是说您可以分到房产的1/3的份额,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需要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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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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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资比例。但是有女儿名字,所以离婚官司不分割这个房子,需要另案起诉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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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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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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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后未复婚之前合资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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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为三人共有,除去女儿的份额,其余部分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非夫妻的二人共有财产处理,要视两人合资购房时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关系而定。案情复杂,未知数较多,暂无法下定论。建议约见律师当面咨询,以免误判误导。本律师愿意为你答疑解惑(免费),如需帮助,请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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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