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3年4月9日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但公司在计发3月份工资时公司将社会保险部分全部算作个人承担(公司应交的20%和个人应交的8%)在工资里扣除了费用,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补充说明:3月份一个月都是请事假,且假期得到领导的批准。

其它综合
2013-04-21 09:37: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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