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律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该怎么办?现在想快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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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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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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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诉,可来电,解答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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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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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是因为对方外遇且情节严重,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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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认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吃亏。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离婚财产的分割与谁提出离婚之间并无直接关系。
大多时候,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为了尽早解除婚姻关系,答应男方一些不合理的财产要求,但这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只是离婚当事人双方自己协商的结果。
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离婚,原则都是一样的: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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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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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不同意无法协商离婚的情况下,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状中写明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不予离婚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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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