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想咨询一个问题。请问800万承兑质押银行开出784万承兑的会计分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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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2200万元的20%也就是440万元入了银行保证金户,其余的1760万元入了银行定期并且做质押,给对方开出了2200万元的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那会计分录应该怎么样做呢?如果对方进行了贴现,又该怎么做。
1、存入保证金户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保证金户 440万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440万
2、其余的1760万元入了银行定期并且做质押
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质押 1760万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1760万
3、给对方开出了2200万元的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200万
贷:应付票据 2200万
4、票据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时
借:应付票据 2200万
借:财务费用 (贴现利息)
贷:银行存款 (2200万+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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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押票据和开立票据时,都不用做会计分录。因为没有实际交易,且未形成债务、债权转移,形成的表外资产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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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财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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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