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和我女友经媒人介绍在一起,后来他怀孕五个月我和女方订婚了,订婚和见面的礼金一共是三万余元。但是订婚之后两个月女友经常无理取闹,在我们家里摔碗撕被子经常晚上一个人独自跑出去,动不动就向他家里人诉说委屈并说些无中生有的话,为了这些小事我到他们家里认错过几回了,他们家里动不动就要他去把孩子打掉,最后一次也是因为一些言语上的小事,他就把事情闹得天翻地覆在我们家又摔碗,还打电话给他家里人说我们一家人都在欺负她,后来他家里人就来到了我们家,第一句话就说要带他女儿去医院把孩子引掉,我阻止不了,他们就乘车去了市中心医院,我家里人也紧跟着去了,到了医院门口,他们家就说要我们男方给十万元给他们,若是没有给,他们就把孩子引产掉,限给我三天时间,当时我们双方就回去了,回到家里我为了别让他们做下傻事,限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就请了我们村里面的调节主任去了他家,也叫上了他们村的调解主任双方调解,调解无效,结果还是要我们拿出十万元才能保住七个多月的孩子,第二天晚上我又买了些水果去他们家求情,但是他们家就说没带钱的话就免谈,我苦苦求了很久但是没有用所以我就回去了,到最后一天的晚上我又买了些水果去他们家求情最后结果还是一样,我没办法就回去了,到了第四天的早晨他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去医院把孩子引掉了, (现在才知道那女方以前也和别人定过婚,那时孩子都五个多月了,也是因为小事闹得很大,女方家里人也要像那男方要取钱财,后来男方没给,最后女方也把孩子引掉了)请问律师我有权利追回我的礼金吗?可以告他是诈骗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致电咨询。
-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具体可来电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登记的话是可要求返还彩礼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