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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号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住院十天,无骨折。去保险公司协商应赔付2750元,车损500元,除保险公司外肇事车主协议另给500元。3月29号去交警队结案,协调书上写的是赔付医疗费5000元,车损500元合计5500元。当时肇事车主说去保险公司以后再给钱,然后我把所有的票据都交给了肇事车主,后来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我,交警没有在协调书上注明明后续除医疗费和车损外后续应该赔多少,拒绝赔偿误工费陪护费等费用,肇事车主得知后不赔钱给我,说去交警队改协调书。约定次日去更改,肇事车主说其妻子生病要过几天才能去更改,后来一直拖延至今一分钱未赔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3-04-10 21:31: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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