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于2009年协议离婚,女儿归我抚养,协议书写明他每个月支付五百元抚养费。可是至今他分文未给,也从不跟女儿联系。我们不是同个地方的,他现在没在自己家乡,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这种情况我要起诉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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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找到对方 特别是对方可以执行财产 立即起诉 申请财产保全 否则,即使起诉胜诉,也没有意义无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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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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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直接的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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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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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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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