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去世后,都是在哥哥家由我们三兄妹一起操办的,父母生前没有什么钱,所以他们的后事所产生的费用大部分都是从收到的礼金中支出,现在哥哥说送礼金来的大部分是他的朋友,其次是姐姐的朋友,最少是我,所以礼金也是各人的朋友各人拿走,作为将来还礼用。而办父母丧事产生的费用从他们的工资补偿和丧葬费和少部分存款中支出,然后所剩下的钱作为遗产平均分配,如果父母的这些钱不够办他们丧事所产生的费用,我们三兄妹还要平均自已拿出钱来补上。但是我认为这样不合理,因为哥哥和姐姐的朋友最多,所以操办丧事的费用和宴席费用也多,而礼金他们是各人的都就各人拿走,所以我认为对我很不合理,在此我向热心的律师们咨询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何分配或是针对我的这种情况给我一些指导,谢谢你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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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朋友送的礼金,应视为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所有。而酒席费用,应看着是亲戚朋友凭吊先人的花费。应由子女共同承担。而父母去世后所获得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应由子女们共同所有,该费用不属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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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平均分配即可。
追问:律师你好,你所讲的平均分配是指哪方面?能否具体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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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丧事礼金的分配问题上,笔者认为可以依据该礼金的权属进行相应的分配。具体分配方式为:对第一种来源的礼金,由死者的近亲属共同共有,在分配时可按份平均分配;对第二种来源的礼金,属于死者的父母所共有,分给死者的父母;对第三种来源的礼金,属于死者子女按份共有,依据送礼者的名单是可以分清各自的份额的,故可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对第四种来源的礼金,属于死者配偶单独所有,应分给死者的配偶;对第五种来源的礼金,属于死者兄妹按份共有,依据送礼者的名单也是可以分清各自份额的,可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因丧事礼金,是社会基本人情的体现,是人际交往中互相帮助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民间的风俗习惯,其中包含着很多的人情往来因素,如不能妥善处理,很容易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所以,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各方当事人应当尽量的互相谅解、互相谦让,做到通情达理,兼顾法理、人情、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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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