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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间祖屋,兄弟AB两人各占一半。于10年前双方口头及信件协议共同出资拆建出租屋,但并未签字确认。当时祖屋已成危房,A方单方出资拆除祖屋并改建出租屋出租。后B方认为A方为私自拆建,拒绝配合办理出租屋的报建手续,致使出租屋至今仍未有房产证及土地证。去年下 半年,B方向A方提出私拆祖屋赔偿款7万元,和索要出租屋50%产权。A方同意赔偿7万元或出租屋建筑面积77平方(相当于原祖屋建筑面积的一半)。近日,B方提出索赔10万元和出租屋50%产权(出租屋建筑面积是原祖屋的4倍)。如果A方不接受,则提起诉讼。 现想咨询两个问题:1.B方这样的索赔是否合理? 2.B方10年后才提出诉讼,有没有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

其它综合
2013-04-07 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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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