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6月进入A公司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月工资7000。在9月份,出了工伤事故,后来在公司安排下,做了工伤认定,被评比为8级。但是我近来才发现,鉴定书上写的是B公司。现在,我已经在3月1日向公司提出要辞职了,公司只肯按照1800元的工资赔偿标准赔偿给我(在工伤发生后,A公司要我补鉴了份劳动合同,日期是倒签到2012年6月)。我们的工资,是每月打到我银行卡上的,是一个个人的名字转帐的。我想请问下:1、我能去申请工伤赔偿吗?2、我该申请A还是B?3、我的月工资是按照7000还是1800?4、我的行为涉嫌骗保吗?谢谢各位,我现在很迷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