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了二手房,但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过户。当时在公证处公证了下,表明二手房过户手续费用有我承担。但是最近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评估房产的差价要20%。当时办理公正的时候只是表明过户费用有我承担,那评估房产的差价20%钱法律不是说由卖方承担么?想问这个钱由谁来承担?
-
您自己承担。否则,您可以以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
您好,建议致电详谈您的法律问题
-
具体额说明你的问题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
好,建议致电详谈您的法律问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