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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4年父母离异,05年母亲再婚,2013年房屋拆迁,拆掉了继父的旧屋,因为跟母亲结婚超过2年,所以我和母亲都算了人头,分下来的房子,写了母亲和继父的名字。但是由奶奶居住。最近发现继父好像外面养了野花。请问,如果继父提出离婚的话,现在母亲和继父的这套拆迁房,应该归谁?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3-04-01 21:21: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当时的拆迁补偿政策 分割房产。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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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追问:在报户口的时候,我也算了一个人头。只是,如果把我的名字写上去,属于二套房。所以就只写了母亲和继父的名字。您说的平均分割,有我的份吗?
  • 这是属于婚后的财产的话 是可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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