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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为朋友担保了借款150万,其中100万和50万分别为两个债主名。100万的借条上写用他自己的一套房子作抵押,50万的是用他的厂房作抵押。抵押的房产证债主私自还给朋友,朋友在这期间把抵押房产转让他人。现债主问我老公要还钱,如他起诉,我老公需要还这些款吗?作为根本不知情的妻子,是否要受牵连

其它综合
2013-03-31 19:26: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一,如果房产和厂房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这种抵押是无效的,150万由债主和你老公共同还。第二,债权人没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且把房产证还给债务人,本身有过错,应该担最多不超过一半的责任。第二,夫妻一方为他人抵押担保,另一方不知情且未受益,不担责。
  • 不知情妻子不用担责,房子如无抵押登记,抵押无效。你老公需要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抵押无效的。
  • 不知情妻子不用担责,房子如无抵押登记,抵押无效。你老公需要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 房子或者厂房抵押只有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不用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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