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2010年6月20号到现在的公司,合同签到2013年7月30号,哺乳期是2013年7月27号结束。 现在公司以没有项目为由让我出差,我不同意,公司就说要和我解约。请问: 1、如果现在公司就和我解约,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2、如果公司在我哺乳期到了的时候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和我续签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 请律师帮忙,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3-28 16:30: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如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到期不续签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