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8年结的婚,有两个儿女,丈夫做工程五年了,借了两百万的高利贷,但别人欠他三百万,有三台机器一套房子,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如果我们离婚我只要他一百万,他借的高利贷于我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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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借钱款是用于经营或家庭共同生活,该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承担。别人所欠属你们夫妻共同债权,三台机器和房子如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平均分割。高利贷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部分可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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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关于债务分割,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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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利贷与共同生活无关,可以不还,我们有多起成功案例,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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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