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月16日借钱给别人8万元对方答应2013年3月15日归还之间利息,到现在对方提供两部手机都已停机,无法联系。至今对方也没有联系,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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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对方的人特别是财产 立即起诉 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即使起诉也没有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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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并采取财产保全。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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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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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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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并采取财产保全。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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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