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工作满8个月,已经转正。现在公司以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要求我离职,关于这方面的“辞退赔偿”是怎么样的?劳动法说是提前30天通知,然后再赔我1个月。是不是意味着比如今天是1月1号通知我,然后1月31号 我解除合同,然后再赔我1个月的工资。如果要我马上就走的话 就是要给我2个月的工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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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选择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作为理由,要求公司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你工资的两倍。依据是,你已经工作满半年,应该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进行补偿;公司不能胜任的理由一般成立需要严格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要求,如必须安排培训或者转岗,如必须有考核的指标并且合法合理,并符合制定程序的要求。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并且补偿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接受公司的理由。你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些都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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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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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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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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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解除合同不合法,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如果你是外地农村户籍人员,我们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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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如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赔偿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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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