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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雇员,与雇主及雇主的儿子一同发生单方车祸,车上还另有一人(轻伤)。我朋友、雇主及儿子受伤住院治疗,期间雇主只给5000元交我朋友及另一人治疗。我朋友手术费大约花去一万多。现雇主要求我朋友赔偿高速路隔离带、他及儿子的治疗费、修车等费用6万元,请问合理吗?我朋友负全责,我朋友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3-03-21 12:2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雇主承担责任
  • 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这个损失你朋友需要承担很大部分的。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应该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不过这个单方事故也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么。
  • 雇主应该承担责任。但承担费用的多少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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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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