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入住以后,3年用水一直都很稳定,每两个月,都能收到自来水公司的用水情况单,可是从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有八个月时间他们没有抄表,也没有送通知单,到2012年9月告知我欠费500多元,这8个月的用水量是我几年的用水,我提出异议,我去自来水公司要求验表,他们那有个领导说,你验表能验出毛病来呀,还说这么大的自来水公司还陪伴不起你吗?最后以快过十月一为由没给验表。今年3月他们又送来通知单,我的用水量又正常了,我提出之前8个月用水的异议,他们非但不解决问题,还以不交水费就停水相威胁,请问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