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于2009年3月,育有一女,现两岁半,在这期间因种种原因促成夫妻感情不和,有过吵架,打架,多次出言离婚,因此,被迫3012年4月离家打工11个月,后来经家人劝阻,也为了孩子,我2013年3月回家继续与他生活,却发现依然如从前不和,今天又说出离婚,孩子 判给他,对我无经济补偿,让我空手走人,是
这样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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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有无?还有就是如果有家庭暴力要有证据证明的话,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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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综合情况看,建议可以电话或是当面咨询本律师委托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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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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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委托本律师为你全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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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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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扶养是有利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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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情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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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