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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合同已过期二十来天,但是已提交仲裁申请到劳动局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补偿金,公司现在又把合同拿出来叫签,但是如果我们续签就表示没有解除合同的意向,不签呢公司又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局的人说要超过两个月才会支付双倍工资,这个又是依据哪一条?

其它综合
2013-03-15 23:32: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合同到期后允许有一个月的协商期的,这个月是不计算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从第二个月起才计算为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 从第二个月起才计算为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 一般是过一个月。
  •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现提出如下答复:
    1、不要随便离职。
    2、找到相关劳动关系的证明。
    3、可以先向本律师电话咨询。
  • 劳动合同法
  • 第二个月起才计算为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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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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