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一家广东省连琐的通讯公司上班.但她是在广州上班的,公司却帮买了清远的医保,这样合法的吗?现在我老婆已经生了一个BB,但是报不了医保,原因是她公司要求在生育前要先填定一份,并要在住院生育\\\"前一定要\\\"医院方在异地医保申请表上盖章,但医院方就拒绝在生育\\\"前\\\"在上盖章,说医院规定都是在生育后,三天内办理的.由于这样,我只能在我老婆生后再办理申请表.但现今,她公司就说没有在生育\\\"前\\\"交上盖章的申请表,报备不成功,不受理.而我也通过电话查询过清远当地的医保局,他说异地医保申请表报备是必要的,但并\\\"不需要\\\"医院在异地医保申请表盖章,只需报备人填写资料,并报备的公司在盖章即可.这样我方是否可以向她公司索赔呢?还有,清远当地的医保局说生育前没有报备,但生育后还是可以补报的,但详细办理要由她公司办理的,可是她公司就一口咬定说没有补报的,并且说医保不成功产假3个的工资也没有的,要报备的话叫我们自己到清远补备.这样我情况下我要如何用法律来保障自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