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昨天在姜屯街上发生了事故;造成我的车与前车一辆小型中巴车发生追尾;中巴车乘务员受到外力被凳子搁了一下腹部;经滕州人民医院鉴定没有事;交警出现场;我们双方要求协商;伤员没有事可是她要求我们赔偿她的误工费和车辆误工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谢谢徐老师

交通事故
2013-03-14 09:53: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