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05年离的,当时我们共有一套房产,条件是他负担孩子的所有费用房子给他,但离了3月孩子就跟我了,他就每月给生活费和公读学校的费用。在私人学校补课的费用他不给都是我给的,比公读学校的费用还要多的多,所以我后悔了想把房子要回来咋办?当时就我两签了字按了手印没有公证也没有去房管局办分割手续,现在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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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给对方是附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他负责抚养孩子费用,如今他没有负担这个费用,你当然可以要求从新分割或者让他支付孩子护养的全部费用。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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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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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给对方是附有条件的,如今他没有负担这个费用,你当然可以要求从新分割或者让他支付孩子护养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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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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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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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费用的。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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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分给对方是附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他负责抚养孩子费用,如今他没有负担这个费用,你当然可以要求从新分割或者让他支付孩子护养的全部费用。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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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