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零时工,年龄在63岁,在我这里干杂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干的快一年了。年前自己不小心摔倒致腿部骨折。医药费全部是我出的,吃饭也是在我这里吃的。前段时间医生建议她出院。她现在想恶我钱不愿意出院,她提出的要求是误工费7个月每个月1300元。共9000元。护理费住院期间俩人共6000元出院后三个月一个人9000元。加上后续治疗7000元营养费2000元加其他的共计索赔40000多元。她摔伤是自己不小心,地上有水,她本身就是干杂活负责卫生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医药费我已经承担28000多元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