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国有企业员工,自1985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至2000年下岗止一共交了15年。现于2013年1月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在养老保险这一块却被告知缴费年限 是从1992年开始算到2000年止,也就是我只交了9年,实际缴费年限不够不给办理。92年之前只能算做是视同缴费年限。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上规定,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2年;在人社局打出的单子清楚列明我15年所交的款项,可92年之前交的钱却不能算在内,我很疑惑,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1991年12月31日以前的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难道92年之前就算不缴费,只要有连续的工龄也能视同缴费吗,我想知道我92年之前交的钱就不能算了?望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