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3日。本人(A)的普通摩托车,在街道上直线行驶撞了一辆。逆行。没打转弯灯。突然左转弯。没有牌照的轻便摩托车B,当时我的车速为30—40,刹车踩了3.3米远,还是前轮撞上他B的前轮。
他B的车,没怎么坏,我的车前面壳,手把都坏了。
我报警后,把B背到医院 背不动后给扶的
检查断一肋骨,脑有淤血。我A只是搽伤皮。到现在我没给B垫过医药钱。
交警认定书说B是 左转弯没打灯,本来他是逆行道 没避让直行车主要责任,我
没安全车速 次要责任,这公平吗?
现在B身体基本稳定,没出院,医药费达七千7000,却要我出一万10000,
请问我的医药费730.5元和车在交警队没修,也没取出来,驾驶证被扣,怎么办?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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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种情况,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各自的损失.可先请交警调解,若调解无效或一方反悔不履行,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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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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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