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感情破裂很多年了。我想着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但是她不同意,现在的情况就是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俩人已分居一年,女方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就离不了?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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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其他证据,基本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但是六个月后可重新起诉,基本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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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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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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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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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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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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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一定,如果想离婚,得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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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不是法院判决的离婚的根据,如果夫妻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第一次起诉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六个月后可重新起诉,第二次法院通常会判离,有新证据的不受六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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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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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诉讼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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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