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伤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的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等,保险公司只赔付其中一部分,而且标准比实际产生的费用都低。请问律师,保险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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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谢谢张律师前面的回答,还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你,我们去保险公司问了一下情况,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的标准定得很低,因为弟弟当时的伤情很严重,我们是三个人去护理他的,保险公司只按一个人算,这样算下来我们得到的赔偿就要差几万块,而且车主和借车出事的司机也不接电话,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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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具体标准的,如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可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和侵权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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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