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分开1年了,至今没有什么联系人。她也没有来看过我们的孩子,更加没有寄过一分钱。我们要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而且还要她出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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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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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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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法院起诉吧。具体操作可来电具体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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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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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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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离婚,要求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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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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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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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及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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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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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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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法院起诉吧。具体操作可来电具体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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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