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8座面包车)与一货车在弯道上相撞。我车撞的很厉害。一人受轻伤。医辽费已垫付3500元。受伤人员已出院。都已安排妥当。估计我车修车费用要一万多。现在判我方全责。我买的全险。机动车损失保险2万9。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万/座7座。第三者责任险3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万座7座。不计免陪率覆盖。请问这样保险公司承担所有费用吗?包括医辽费与修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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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不赔偿本车上人员损失,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险和车损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对方车辆在交强险内赔偿无责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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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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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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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陈述的情路况看,你车上受伤人员的费用由对方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赔偿,其余部分由你承包的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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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你的全责,超出对方交强险的部分,由你方及你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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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