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儿子15岁,两次参与抢夺,数额30-120元,未伤人,无人报案,请问会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
2013-02-12 15:26: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要具体看情况,综合分析,以下法条可供参考: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刑事辩护 7220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险比例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入室抢劫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5505
未成年团伙抢劫判刑吗
刑事辩护 5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