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这是山西在深圳的分公司,成立了刚好一年。给总公司交了六十万元加盟费,同时承担了在深圳活动。会议,接待等费用大概有一百多万元。现生意不能正常运作,准备注销。请问加盟费可以向总公司索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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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 律师 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要求你方不承担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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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加盟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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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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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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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加盟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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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需分析加盟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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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