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15日一年合同到期,准备离职。但公司以工作交接为由要求再多上一个月班才能离职,且不退还职业资格证书。请问合理吗?我该通过什么渠道维护我的权益?其中,第一、第二个月未给我买社保,从第三个月才开始买,应怎样处理?我自己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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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正式员工离职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即可。资格证书应当退还你自己。社保未交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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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的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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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社保必须给你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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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社保必须给你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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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退还职业资格证,补买社保,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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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己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对方补缴社保,退还证书,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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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期之日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可直接离职
2、应退还职业资格证书
3、应补缴社保
4、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5、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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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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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