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号一早她打电话说她要去银行货款。但银行方不需抵压和担保,只需她基本资料和身份证。资料巳经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过,但需要3仟圆现金证明她具有还贷利息能力。让我借给她3仟圆只证明一下。结果在银行里把钱汇给别人。后又报警称她贷款受骗了。她后给我写了借条留了地址和身份证号。承认第二天还我一半。第二天她电都不接。现在打过去称打错了电话。自己觉得她借钱前并非要把钱汇款给别人。第二,电话不接并称不是她本人。第三,她借钱前说明要借款目的与事实发生改变。这种还属借钱性质吗、我可以向公安机关告她骗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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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有给你写借条,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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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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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隐瞒了事实真相,因此是一种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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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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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可以起诉要回来。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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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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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证据证明对方向你借钱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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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