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遇到了一桩头疼的事情。对方以前是我战友,欠我6万5千元。有欠条,约定于2012年10月还钱,到现在交涉好几次无果。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我们不在同一地方。协商一次很麻烦,现在决定起诉他。请问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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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如果对方拒绝偿还欠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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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依法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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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欠钱不还,首先要看这是否到了还款的日期;其次,如果到了还款的日期,再看是否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起诉对方按管辖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要到被告(欠款人)所在地起诉;如果欠款人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借款协议或借据。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然后是实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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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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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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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偿还。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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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户籍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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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凭借欠条,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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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