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我叔同邻居有点巷地纠纷,当时吵得激烈。邻居冲出来想动手,被我叔先下手打了两巴掌 再动手的时候被劝了当时是中午1点左右,没什么事下午邻居出去运东西(开拖拉机的}过了几天就收到派出所通知,说我叔在10.11下午5点打伤了邻居。就叫出去派出所问话,我叔承认了是在中午后打驾但不是下午。邻居就说是下午。过了几天15号才去检查,就拿了几张报告要我叔赔偿2000多块,我叔不肯。事情一直没有解决,一直过了3个月多也就是今天一大早7点就有7,8个派出所的人到他家敲门捉他,也没有出示证明就拉他上车 。到了派出所就关在房间也没问话,说等领导解决.一直到11点多才有人来问话,期间我叔饿也不能吃早餐。当时派出所的人就恐吓他不交钱就抓他去蹲监狱。还举了牌拍照,检查什么的。后来我另一个叔见不妙就交了钱出来,我想求教老师们派出所的做法有没有错 。我可不可以告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