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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与前夫生有一男孩和一女孩,因他出轨坚持要离婚,我们于2012年9月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大致内容是:男孩由男方监护抚养,女孩由女方监护抚养,夫妻共同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给女方2千元整作为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等(他的工资是4000元)直至18岁,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这些都是他自愿承担的,但他只付了3个月现在就说只给我付1000元,我能起诉他吗?如果起诉他,我小孩的抚养费还能让他出2千元吗?象我这种情况离婚协议书还会生效吗?(女方因要接送小孩上下学不能做全职工作,只能作一些兼职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

民事相关
2013-01-12 19:28: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离婚协议有效。
    2、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3、因男方工资才4000元,男方需保留自己的生活费还有抚养儿子的私生活费,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支付女方女儿抚养费2000元过高。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男方完全可能请求法庭对该数额进行调整。
  • 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果起诉法院,他应该不折不扣地履行协议所确定的经济责任。
  • 你好,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不违反法律就有效,只是你前夫工资低,另外还要抚养男孩,每个月2000元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做一定的调整。
  • 你可以起诉他
  • 离婚协议有效,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按协议执行
  • 可 起诉解决。但他收入4000,给1000也合理。
  •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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