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裁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被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裁决书上所写的。但是据我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我的裁决书是2012年12月21日作出的,我是2012年12月27日拿到的裁决书。所以现在我很糊涂。我想问问,这份裁决书到底什么时候生效,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否生效日起就能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很了解原来公司的人格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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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用人单位签收裁决书的时间. 二、在用人单位签收裁决书的第16天(签收那天算一天)到当地法院查询用人单位有没有起诉. 三、没有起诉的话,裁决生效.四、对于生效裁决,在裁决裁定的对方的履行期间等候对方主动履行,也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其履行.五、在履行期满后,用人单位还未主动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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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也收到了裁决书,从后一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裁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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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裁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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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生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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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就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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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