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的工程合同中,付款方式上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8%的工程管理费,其中有一部分工程材料是承包方供应的,已在施工过程中从工程款中扣除。但是现在承包方还是要收这部份18%的管理费。请问,谁占理?如果不给这个钱,分包方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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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带协议面谈。要看你们的协议是如何签的,是你分包工程造价的18%,还是你应得工程款的18%?
追问:协议上写的是按最终确认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来上取这个18%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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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约定的主张权利,合同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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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果有约定,承包方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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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这个工程承包方是否实际管理,另外,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款能够体现出管理费已经扣除,详情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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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履行,承包方能够证明已经支付管理费则无需再支付。不能证明的则按合同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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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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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方有权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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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